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為民服務流程

外籍生育補助流程


 

 

(一)至服務台申請時,服務人員檢視「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正本、居留證或旅行證正
     本」,確認個案身分無誤後,協助將證明文件正本影印
2份,作為開單後佐證查
     考,進行補助單開立。服務人員至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「婦幼健康管理整合系
     統」登入
(http://mbh.hpa.gov.tw/Web/Notice.aspx),協助個案線上申請與資料登
     錄。

(二)服務人員將2種紀錄聯「產前檢查個案紀錄聯」及「乙型鏈球菌篩檢補助紀錄聯」
     11份、2種紀錄表3份連同個案身分證明文件影本(註明「核與正本無誤」並核蓋職
    章)一份予民眾,作為就醫憑證使用。
(三)服務人員衛教民眾,請妥為保管2種紀錄聯「產前檢查個案紀錄聯」及「乙型鏈球
     菌篩檢補助紀錄聯」共14份,連銅孕婦健康手冊至醫療機構進行產檢。

※申請應攜帶相關證件辦理包括「新住民居留證或旅行證正本、新住民本人及配偶之
     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正本」提出申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