為民服務流程
外籍生育補助流程
(一)至服務台申請時,服務人員檢視「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正本、居留證或旅行證正
本」,確認個案身分無誤後,協助將證明文件正本影印2份,作為開單後佐證查
考,進行補助單開立。服務人員至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「婦幼健康管理整合系
統」登入(http://mbh.hpa.gov.tw/Web/Notice.aspx),協助個案線上申請與資料登
錄。
(二)服務人員將2種紀錄聯「產前檢查個案紀錄聯」及「乙型鏈球菌篩檢補助紀錄聯」
11份、2種紀錄表3份連同個案身分證明文件影本(註明「核與正本無誤」並核蓋職
章)一份予民眾,作為就醫憑證使用。
(三)服務人員衛教民眾,請妥為保管2種紀錄聯「產前檢查個案紀錄聯」及「乙型鏈球
菌篩檢補助紀錄聯」共14份,連銅孕婦健康手冊至醫療機構進行產檢。
※申請應攜帶相關證件辦理包括「新住民居留證或旅行證正本、新住民本人及配偶之
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正本」提出申請。